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2-01-02
苏州商务调查:离家分居断绝关系多年之后外出打工遇见心仪男子他与丈夫分居多年,与丈夫断绝关系。出去打工后,他遇到了一个和他住在一起的男人,并生了一个孩子。近日,24岁的周某因重婚罪被河北省临溪县检察院起诉。
直到被捕,周仍然认为自己无罪:“我没有和现任男友登记,现在国家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为什么逮捕我?”
周小学毕业就辍学了。 19岁那年,经人介绍,与村民赵某订婚。同居怀孕后苏州正规寻人公司,2008年7月,他与丈夫在河北省南宫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女儿出生四个月后,夫妻之间开始发生矛盾,不可调和。这段时间她虽然多次提出离婚,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 2009年2月,她以娘家为“据点”,开始与丈夫赵某分居,断绝联系。
2009年4月,周某到河北省清河县的一家企业打工,认识了临溪县的工人傅某。结识后,傅将他介绍给江,一个在家乡务农的未婚青年。 2010年3月调查重婚结婚证,周某来到临溪县姜庄村与蒋相识,并爱上了他。随后,双方及家属联系、交流了10多天。没有举行任何婚礼,周和江开始同居,并于2011年4月在县医院生下了一个男孩。
男孩出生后与丈夫怄气离家分居断绝关系多年之后外出打工遇见心仪男子同居生子,全家人都欢欣鼓舞。至此,周先生认为自己以后会幸福的继续下去。她以为自己没有跟男友蒋办婚宴。按照农村的习俗,这不算结婚,她也没有再到江家去领结婚证。由于国家法律不承认同居是“事实婚姻”,所以不会有麻烦。于是她又出去到山东打工。当公安人员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愣住了……苏州商务调查
根据办案公诉人的说法,不承认事实婚姻并不保护未登记婚姻的两方,重婚罪是保护合法的婚姻@ >,并且两者不冲突。重婚罪并不要求两个注册的婚姻同时存在。在婚姻关系期间,周某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住并育有一子,构成重婚罪。